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东方6+1(以下简称东方6+1),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发行,由上海市、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以下简称七省市)在各自所属行政区域内联合销售。
第三条 东方6+1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东方6+1彩票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 注
第六条 东方6+1彩票投注区分为基本号码区和生肖码区。东方6+1每注投注号码由一个6位自然数的基本号码和1个生肖码排列组成。基本号码从六位自然数000000—999999中选择;生肖码从十二个生肖中选择,十二个生肖为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
第七条 东方6+1单注金额人民币2元。购买者可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单张彩票最大投注数量不得超过10000注。
第八条 东方6+1采取七省市统一奖池计奖。
第九条 东方6+1按期销售,每周销售三期,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十条 投注者可选择机选号码投注、自选号码投注,当期投注、多期投注。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为投注者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自选号码投注是指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当期投注是指只购买当期彩票的投注,多期投注是指购买从当期起连续若干期彩票的投注。
第十一条 投注者可选择复式投注。复式投注包括三种方式:
(一)基本号码区复式:基本号码区的6位自然数的任一位或任几位选择二个以上的号码(从0-9),生肖码区选取1个号码,组合成多注号码的投注。
(二)生肖码区复式:基本号码区选取6位自然数,生肖码区选取2个或2个以上号码,组合成多注号码的投注;
(三)双区复式:基本号码区的6位自然数的任一位或任几位选择二个以上的号码(从0-9),生肖码区选取2个或2个以上号码,组合成多注号码的投注。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二条 东方6+1按当期销售额的50%、35%和15%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返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三条 东方6+1共设六个奖级。一、二等奖为浮动奖,三、四、五、六等奖为固定奖。各奖级和奖金规定如下:
一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5000万元时,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80%与奖池中积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奖金封顶500万元;当奖池资金高于5000万元(含)时,奖金总额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40%与奖池中积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另一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40%,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20%。单注奖金按注均分,最高奖金封顶500万元。
三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10000元。
四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5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5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5元。
第十四条 东方6+1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浮动奖单注奖金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支付当期一等奖、二等奖后剩余的奖金滚入下一期奖池。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
第十五条 一、二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当一等奖单注奖额低于二等奖单注奖额时,将一、二等奖的奖金相加,由一、二等奖中奖者平分。当一、二等奖单注奖额低于三等奖单注奖额时,补足至三等奖单注奖额的两倍即20000元。当期奖金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发行费垫支。
第十六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弃奖奖金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设立特表奖,应由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报上海市财政局批准。
第四章 开 奖
第十七条 东方6+1每周一、三、六共开奖三次,由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开奖,其他省份共享开奖号码,摇奖过程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开奖时按顺序开出6个基本号码和一个生肖码。
第十八条 开奖前,七省市中心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上海市府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对七省市中心的数据进行汇总。开奖后,以光盘记录的当期数据作为开奖检索的依据。
第十九条 每期开奖后,七省市中心需将开奖号码、当期销售额、各奖等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五章 中 奖
第二十条 东方6+1根据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符情况确定中奖等级,具体规定如下:
一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的6位基本号码和生肖码按位全部相符,即中奖;
二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的6位基本号码按位相符,即中奖;
三等奖:投注号码有5位基本号码与当期开奖基本号码按位相符,且生肖码也相符,即中奖;
四等奖:投注号码(含基本号码和生肖码)有5位与当期开奖号码按位相符,即中奖;
五等奖:投注号码(含基本号码和生肖码)有4位与当期开奖号码按位相符,即中奖;
六等奖:投注号码(含基本号码和生肖码)有3位与当期开奖号码按位相符,或投注号码有1位基本号码与当期开奖基本号码按位相符且生肖码相符,即中奖。
第二十一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另行设奖除外。
第六章 兑 奖
第二十二条 东方6+1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次日起,兑奖期限为60天,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三条 中奖者须提交完整的兑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造成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四条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超过投注站兑付限额的中奖者,需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兑奖有效期内到七省中心指定的兑奖处验证、登记和兑奖,上述兑付限额按照投注站所属省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单注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